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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标准及说明

一、目的和局限

本文件目的在于设定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评价方法,并不作为邀约、推介、创新或询价为用,亦不可视为在投资人投资决策中对全部风险可以识别或给于建议。本文件并未考虑投资者的个人情况、投资目标和特定财务状况,投资者应在投资决策前,充分考虑自身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和其他特殊目的,阅读拟投资产品的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在必要情形下索取法律或财务顾问支持。

二、风险等级目录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综合基金产品风险特征和程度、投资范围、流动性等因素,将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为五个级别:高风险(R5)、中高风险(R4)、中风险(R3)、中低风险(R2)和低风险(R1)。

三、评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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