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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表态支持平安银行证券化项目 但“事前应报告”
时间: 2014-06-18 来源:东方财富网
央行新闻发言人称,支持平安银行证券化项目,但有关登记托管工作应按照主管部门之前业已商定的模式进行,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就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的所谓“央行叫停平安银行交易所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一事,相关媒体采访了央行新闻发言人,他谈了以下几个观点:
一、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多年来积极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和常规化发展工作。在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制度已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市场运行稳健,发起机构和投资者范围趋于多元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批准了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工作的汇报》。截至2014年5月末,共有23家金融机构发起发行了43单、1793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二、人民银行始终支持各类债券产品、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其他各种适宜跨市场发行、交易的金融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跨市场发行并交易。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保护投资人利益和兼顾市场效率的跨市场托管与转托管制度安排。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人民银行的法定职责。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登记托管结算职能,业务上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主要后台服务的中介机构,2013年以来,为防范市场风险,人民银行一直在督促指导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努力改进和完善相关登记托管系统,有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四、人民银行支持平安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登记托管工作应按照主管部门之前业已商定的模式进行,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目前债券市场监管以及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跨部门协调机制运转良好,各部门就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跨市场执法、监管信息共享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达成了广泛共识,相关工作已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达成的一致意见,今后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由银行自主发行,包括发行的窗口与时机选择,毋须进行行政审批.鉴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涉及货币政策实施与金融市场的协调发展与稳定,应事前报告,这与自主发行并不矛盾。
平安银行CLO登陆交易所 亦为小额消费首单
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分别发布《关于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为“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发行支持、登记、托管及结算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中国首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登陆交易所市场,表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实现跨市场发行。
通知显示,此次CLO发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和受托机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发行总额26.31亿元,与之前众多银行发起的CLO资产池主要为企业贷款不同,此次平安银行CLO的资产池为小额消费贷款,此为中国试点资产证券化以来的首单。
平安银行CLO登陆交易所
此次26.31亿的规模与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ABS规模相比相对较小,以最近上市流通的招商银行一期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为65.6亿,四大行与国开行的ABS发行规模则动辄100亿左右。
“规模虽然不大,对于进一步试点跨市场发行,促进两个市场互联互通是个好起点。”某固定收益类分析师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交易所发行,可以打破两个市场的界限,在银行间体系之外扩大融资面。”一位专注资产证券化类产品分析的分析师对本报记者表示。
此前,由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对割裂,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仅能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交易不活跃,流动性较低
上交所评论称,此次“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不仅迈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重要一步,更是实现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志性事件。
根据上交所披露的信息,此次平安银行CLO发行在发行审批模式上与此前也有所不同。“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本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突破了原先的双审批制度,改由银监会按现行监管规定审批后,直接到上交所上市交易,大大提高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行审批效率。”上交所评论称。
另外,在交易结算安排上,按照国务院深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要求,监管部门确定本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上交所市场发行交易,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登记、托管和结算,创新了我国债券市场的运行模式,促进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跨市场顺畅流转,方便各类投资者参与交易。
在监管协调方面,银监会和证监会加强监管协作,明确对产品发行、上市交易、登记结算监管的分工与协作,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保障市场安全稳健运行。
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我国金融机构共发行约41款1722.09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所有产品发行、交易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是交易所债券市场首只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首只小额消费类ABS即将诞生
除了是首单登陆交易所发行的ABS产品之外,“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还是首只以小额消费信贷作为基础资产的首只资产证券化产品。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自我国启动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共有三类金融机构(包括汽车金融公司)发行过ABS产品,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除了汽车金融公司发行的ABS产品基础资产为汽车贷款,以及建行在2008年发行过两单住房抵押贷款RMBS和招行发行过一单信用卡贷款ABS之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ABS基础资产均为企业贷款。
而此次“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ABS产品如痴资产为平安银行向境内居民发放的小额消费贷款,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中的一个创新基础资产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