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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税改动向:房产税扩围资源税改革提上日程
作者:韩洁 高立 时间: 2013-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谈到下一步工作安排时,楼继伟表示,将继续深入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加快营改增、消费税、房产税以及资源税等重点税种改革。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8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谈到下一步工作安排时,楼继伟表示,将继续深入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加快营改增、消费税、房产税以及资源税等重点税种改革。
营改增:
抓紧推出铁路运输业、邮电通信业试点
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顺利推向全国。
对此,楼继伟说,下一步将组织实施好扩大营改增试点,抓紧研究制定铁路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的营改增试点方案。
报告显示,营改增试点自去年启动至今运行平稳,截至今年6月底,试点企业达到134万户,今年1至6月减税规模超过500亿元,95%的试点企业不同程度减税,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几乎全部减税,有力促进了服务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和就业增加。
“将营改增试点向全国推开,意味着营改增改革进入‘深水区’。”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营改增表面看是两个税种的归并,实际上会冲击总体税制结构,并触动政府间收入划分格局,将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此外,他指出,营改增全国推开后,人们对其他产业的营改增需求会集中爆发,下一步随着铁路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等行业纳入试点,改革进程还将提速。
消费税:
部分“两高”消费品将纳入征税范围
楼继伟提出,要完善消费税制度,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等纳入征税范围。
消费税兼具增加财政收入和引导部分商品消费功能。我国消费税分为国内消费税和进口消费税,其中国内消费税税基是烟、酒、成品油、汽车等14类特定商品的销售额或销量。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消费税“扩围”的方向凸显了该税种的调节功能。消费税可以限制烟酒等危害健康产品的过度消费,可以节约资源能源,如扩大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征税范围,也兼具限制奢侈消费功能,如向高尔夫球、游艇、私人飞机等奢侈品和高档消费品征税。
“把更多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意在引导理性消费,公平收入分配。”张斌建议,下一步除了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还应向一些高档娱乐和高档消费品消费行为征税,但这一需要伴随营改增的推进,调整高档娱乐业的税收政策。
业内人士指出,消费税“扩围”须克服一些不利影响。将更多商品纳入消费税后,有可能推高居民消费价格,在当前企业经济效益不佳情况下,也会增加企业生产成本,企业进而有可能把税负转嫁到最终消费者身上。而增加高端消费品的国内税负,也可能变相“鼓励”一些高端消费人群更多到国外消费,导致国内购买力流失。
房产税: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此次提交审议的计划执行报告及预算执行报告,双双提到“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这并非官方首次发布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的消息,但上海和重庆启动试点两年多来,扩大试点的“另一只靴子”却迟迟不见落下。近期各地房价又见高企,此番两部委齐表态,是否意味着要动真格的?
张斌表示,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需先明确房产税征收目标,是作为调控房地产的工具?还是作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或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作为富人税征收?改革应兼顾短期和长期调控目标。而要达到综合改革目标,除了向增量征税,也要涉及存量。
资源税:
煤炭纳入从价计征清理涉煤收费基金
在谈到资源税改革时,楼继伟提出,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同时清理涉煤收费基金。而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28日也表示,下半年将加快实施煤炭等资源税改革。
种种迹象显示,业内关注已久的煤炭资源税改革已然提上日程。
专家指出,在从量计征的方式下,煤炭资源税采取按产量而非价格或储量进行征收的形式,致使资源税对市场价格不敏感,极易出现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现象。而实行从价计征则可促使煤炭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同时淘汰一批高能耗、低技术含量的企业,抑制目前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说,当前煤炭价格较低,此时启动煤炭资源税改革,煤炭企业很难将赋税转移到下游用煤企业,所以对整体经济的负面影响可以降到最低。
但他同时指出,改革势必加重煤炭企业负担,要想改革得以顺利推进,必须同时清理各种涉煤收费和基金。目前各种涉煤收费和基金虽然整顿清理了一些,但依然名目繁多,加重企业负担。
楼市调控长效机制有望10月亮相 房产税或扩围
上市房企再融资的大门似乎有重新打开的迹象,而前不久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意外”地没有强调房地产调控之事,房产税“接棒”传闻没有兑现。这些蛛丝马迹,给房地产调控的前进蒙上了神秘面纱。
房地产调控将走向何方?房地产市场又该如何发展?在实体经济复苏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房地产行业要发挥怎样的作用?
调控长效机制或在10月亮相
在上海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看来,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归根到底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房产税就是一个相对长效的方法,至少会对市场看涨的预期有所打压”。
8月5日,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报告中指出下半年工作重点包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包括“坚持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行情 专区)的推进力度,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开工建设,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需求”。行业分析人士指出,近期调控政策稍有松动的迹象,房地产未来的发展更是以平稳为主,而调控房价或者促房价合理回归等不再是重点。
有消息称,有关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已经形成初步草案,并在有关部委、协会等小范围内征求意见的消息。有相关知情人士透露,具体方案或许在10月份举行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时亮出眉目。
针对这一消息,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长效机制的草案肯定有了,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设部、国土部以及财政部等部门都会参与。”
不过,建设长效机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朱中一指出,长效机制的内容应该包括如何完善住房制度、调控的机制、财税制度以及住宅产业化等问题。并且,长效机制会对现有的财税体制、土地政策、金融体制都会有所改革。
对于长效机制什么时候出台成型的问题,朱中一说:“长效机制没有五年时间难以出台,并应当在改革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实时更新。”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房产税扩围极有可能是长效机制建设的重头戏。
房产税扩围势在必行
财政部发布的《2013年上半年税收收入情况分析》显示,1-6月,全国房产税完成征收822.30亿元,同比增长11%,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了19.1个百分点。房产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收入增速回落,交易环节的税收收入增长较快。
房产税有关优惠政策及土地购置面积负增长使得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收入有较大回落。分析指出,房产税收入增速回落的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同期基数较高。二是政策性减收因素。
房产税扩围的基调早已定下,但扩围的时间表以及具体方式,决策层至今仍没有达成一致,于是,杭州房产税试点方案在出台前夕被临时被叫停。
关于房产税推进工作,财政部多次“放风”;由于杭州房产税试点前被叫停,再次引发一轮热议。分析人士指出,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成为扩围难推进的主要因素。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表示,经过重庆和上海这两个城市的试点,已经形成两大共识:一是房产税征收具有必要性,二是房产税的扩围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也表示,房产税的扩围在技术层面上来说已经不存在问题,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应该是考虑到房产税一旦实行,会对当地楼市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所顾忌。
需建立一套公正公平的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称,“政府的意图是让现有对房地产市场过多干预的行政政策退出,而更多地利用经济杠杆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当然这种意图是正确的,但当前的问题是,中国房产税征收基础条件不成熟,如果仅仅是像上海及重庆那样的试点,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并且还会增加房价上涨预期。”
易宪容认为,征收房产税不是可“一了百了”的事情,而是要建立起一套公正公平的房产税体系,既要包括对过多持有住房的累进税制,也要包括对弱势民众的房产税减免条例。而这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基础,包括建立公开透明的住房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共决策的方式来设立相关的法律。
申银万国认为,我国对住宅开征房产税的城市数量在未来3-5年会逐渐增加,但实质会较为温和,以增量、非首套房征收为主。至于房产税扩围的方向,或许并不局限于一、二线城市,房产税的改革可能从中小城镇开始。
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近日指出,大城市是政府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再把房子卖给老百姓,买房者的资金通过开发商的渠道最终进入政府,政府再拿钱建设基础设施。但小城镇不能依靠土地出让金,因为小城镇的土地大部分是集体建设用地,不能流转。必须改革农房建设机制,通过打破宅基地只能在村内分配的体制,在镇区规划农房新区。政府负责规划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并建立中央财政支持机制,集聚人口和资本,带动小城镇建设。
煤炭资源税改革需要谨慎推进
业内关注已久的煤炭资源税改革这只“靴子”显然已经是落地在即。在今年5月24日国务院批转《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决定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项目,并力求年内取得新进展,7月10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参加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能源安全小范围特别会议时的表态,再次将煤炭资源税改提上议事日程。
煤炭资源税改革是大势所趋这是不争的事实。在从量计征的方式下,煤炭资源税采取按产量而非价格或储量进行征收的形式,致使资源税对市场价格不敏感,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带来的价格变动。这在前几年煤炭市场行情好的情况下尤其严重。
从量计征使煤炭企业在生产中极易出现大量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现象。而实行从价计征则可以促使煤炭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耗。这同时也可以淘汰一批高能耗、低技术含量的企业,抑制目前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除此之外,煤炭资源税改革可以使煤炭开采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推动煤炭开采与生态补偿、环境保护有机结合,促进煤炭开采的合理有序,维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此时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可谓是恰逢时机。当前,煤炭价格较低,煤炭处于买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煤炭企业很难将赋税转移到下游用煤企业,所以对整体经济的负面影响也可以降到最低。最新一期的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报收570元/吨,比前一报告周期再下降了8元/吨。同时,神华集团最新一期长协客户煤炭价格也再降8元/吨,让煤市后期的走势并不十分看好。煤炭价格下行,买方逐渐掌握主动权,煤企转嫁赋税的可能性变小。
然而,煤炭资源税的改革不能单兵独进,必须与其他政策配套实施,以免在当前煤企生存困难之时使其“雪上加霜”。
我国煤炭企业原有的税费负担已经比较沉重。粗略统计,我国执行的涉及煤炭企业的各类税费项目近30项,煤炭企业除缴纳一般性税种外,还要缴纳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税费。这些综合税费大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如果其他的税费不同时改革,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税额预计将大幅提升。按从量计征来算,焦煤吨煤资源税为8元,其他煤种约为2-4元。2012年,煤炭重点上市公司吨煤实际承担资源税平均在3.5元左右,实际税率约0.81%。若按从价计征,如果税率为2%,则意味着折合吨煤资源税平均为9.7元,如果税率为5%,折合吨煤资源税将平均为24.3元。
而目前很多专家更倾向于将税率定为5%,这对于本已身处困境的煤企来说,无疑是一个不愿听到的消息。
所以,清费立税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基本方向。《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中就明确提出,要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积极推进煤炭税费综合改革,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取消各类违规收费,合理确定煤炭企业税负。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院长岳福斌也曾经表示,“资源税的增加必须以清理相关其他税费作为前提,否则很难真正动刀。”
在我国的产煤大省山西,各类税费占其吨煤开采成本达30%以上。7月25日该省推出促进煤炭经济转型20条措施,要求“增量稳价降本提效”,使得该省煤企相对受益。有研究计算,以阳泉煤业为例,根据山西省新出台的“20”条,2013年8月起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暂停提取预计将减少吨煤生产成本合计15元/吨。假设8月起资源税从价按5%税率征收,同时再减免50%的可持续发展基金,预计最终增厚2013年净利润0.49亿元。如果考虑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以及高速公路投资资金的解决,或进一步取消价格调节基金,相关煤炭企业成本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然而,全国范围内的清费立税当前并没有完全理顺。面对煤炭资源税改革这把“双刃剑”,煤炭企业必须及时做好应对措施。一是不能一味地追求开采新矿,而应通过提高回采率增加产出;二是可以通过提升技术,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控制浪费,进而压缩成本;三是可以通过兼并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整合产业链条;四是实施多元化经营规避风险。
虽然当前是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良好时机,然而任何一项政策都不是完全独立运行的,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煤炭在当前我国能源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煤炭资源税的改革必须谨慎推进。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如何在“量改价”的同时清理其他费用,避免增加煤企压力,是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同样,对于煤企来说,迅速反映,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即将到来的新变化,抓住机遇、规避风险,也是面临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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