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稳健基金份额2013年上半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公告

时间: 2013-01-05    

根据《泰达宏利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中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泰达稳健基金份额约定的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泰达稳健份额约定的年基准收益率为“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 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基金成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并按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对泰达稳健份额的年基准收益率进行调整,年基准收益均以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鉴于2013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0%,因此泰达稳健基金份额2013年上半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6. 5%(=3.0%+3.5%)。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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