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知识库

这些反洗钱常识我来告诉你 / 反洗钱科普小知识

时间: 2024-08-29    来源:公众号“珠海金融”

一、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二、洗钱常见的手法

通过各种手段控制批量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账户,分散转移赃款;利用现金掩饰隐瞒赃款,如贪污受贿犯罪分子收受现金贿赂,直接使用或者隐蔽保存;

过投资房地产、有价证券、矿产股权等方式洗钱;

利用买卖古董、字画等高价值艺术品洗钱;

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钱;

通过虚假贸易、地下钱庄、跨境携带现金、分拆购汇等向境外转移赃款等方式洗钱。

三、洗钱的危害

洗钱活动容易掩盖上游犯罪,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洗钱活动往往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

洗钱活动不遵循资金流向最有效领域的基本经济规律,破坏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干扰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效果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

洗钱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公平,败坏国家声誉;

洗钱活动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增加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

四、洗钱有什么后果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提供资金账户的;②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④跨境转移资产的;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五、为什么要反洗钱

有利于发现资助犯罪活动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遏制相关犯罪;

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全、社会信用;

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经济安全;

有利于消除洗钱犯罪活动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促使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六、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洗钱活动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1.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3.配合金融机构通过现场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4.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损;

5.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当行为而受损。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U盾、支付二维码

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U盾、支付二维码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不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返回反洗钱知识库列表>>

返回首页

版权所有: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京ICP备06035032号  本网站支持IPv6

返回首页
扫二维码
联系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