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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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02月10日

基金代码:02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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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A类026532
成立日期 2026年2月11日 批文号 证监许可[2025]2863号
基金类型 混合型 风险等级 R3-中风险
基金发起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李坤元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坤元 女士

金融学硕士,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
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历任分析师;
2007年5月至2013年4月,任职于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任职于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
2019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职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兼基金经理;
2023年3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产品部顾问,现任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2024年12月31日至今担任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5年1月23日至今担任宏利新兴景气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5年4月10日至今担任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具备2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名称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准机关及文号 证监许可[2025] 2863号
成立日期 2026年2月11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代码 A类026532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重点投资于股票市场各优势行业和优势公司以及有潜力成为未来优势企业的上市公司,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股票投资比例的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待履行相应程序后,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按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收益分配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仅有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税收 本基金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费用均为含税价格,具体税率适用中国税务主管机关的规定。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基金单位面值 1.00元
基金份数的计算 基金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净值查询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查询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截止时间 单位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2-10 00:00:00.0 1.0000 1.0000
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2-09 00:00:00.0 1.0000 1.0000
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2-06 00:00:00.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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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2-03 00:00:00.0 1.0000 1.0000
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2-02 00:00:00.0 1.0000 1.0000
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1-30 00:00:00.0 1.0000 1.0000
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1-29 00:00:00.0 1.0000 1.0000
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1-28 00:00:00.0 1.0000 1.0000
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1-27 00:00:00.0 1.0000 1.0000
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1-26 00:00:00.0 1.0000 1.0000
026532 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 2026-01-23 00:00:00.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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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万 0.80%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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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万元 1,000元/笔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赎回费率 连续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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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N≤179天 0.50% 100%计入基金资产
N≥180天 1.00%
管理费率 持有期限不足一年:1.20%
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
情形一:R≤Rb-3%:0.6%(即年固定管理费)
情形二:其他情形:1.2%(即0.6%年固定管理费+0.6%年或有管理费)
情形三:R>Rb+6%且R>0:1.5%(即0.6%年固定管理费+0.6%年或有管理费+0.3%年超额管理费)
托管费率 0.20%/年
金额限制
申购限制 直销中心柜台: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网上直销: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代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销售机构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
基金赎回限制 交易账户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为1份

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或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或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或申购费。

暂无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基金公告!

暂无宏利优势企业混合A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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