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沪深300指数Y

            近一年收益率: 1.47%

            近一月收益率: 1.47%

            近一日收益率: 0.04%

截至2025年08月07日

基金代码:0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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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Y类025008
成立日期 Y类:2025年8月1日 批文号 证监许可[2010]176号
基金类型 股票型指数基金 风险等级 R3-中风险
基金发起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李婷婷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基金管理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婷婷 女士

金融硕士,基金经理;
2017年7月加入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策略投资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现任策略投资部基金经理;
2023年6月28日至今担任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4年7月30日至今担任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4年7月30日至今担任宏利消费行业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4年7月30日至今担任宏利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4年7月30日至今担任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4年11月28日至今担任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5年3月11日至今担任宏利中证A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5年5月20日至今担任宏利中证A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具备8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名称 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文号 证监许可[2010]176号
成立日期 Y类:2025年8月1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指数基金
基金代码 Y类025008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力争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同业存单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组合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组合中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分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同业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单位面值 1.00元
基金份数的计算 基金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净值查询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查询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截止时间 单位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025008 宏利沪深300指数Y 2025-08-07 00:00:00.0 1.6811 1.6811
025008 宏利沪深300指数Y 2025-08-06 00:00:00.0 1.6805 1.6805
025008 宏利沪深300指数Y 2025-08-05 00:00:00.0 1.6747 1.6747
025008 宏利沪深300指数Y 2025-08-04 00:00:00.0 1.6619 1.6619
025008 宏利沪深300指数Y 2025-08-01 00:00:00.0 1.6544 1.6544
025008 宏利沪深300指数Y 2025-07-31 00:00:00.0 1.6569 1.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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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结构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 1.20%
50万≤M<250万 1.00%
250万≤M<500万 0.60%
500万≤M<1000万 0.40%
M≥1000万 每笔1000元
赎回费率 连续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1天≤N≤6天 1.50%
N≥7天 0%
管理费率 0.325%
托管费率 0.06%
金额限制
申购限制 直销中心柜台: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
网上直销: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
代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销售机构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
基金赎回限制 交易账户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为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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