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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被民法典保障的小明的一生

时间: 2024-0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它确认了身体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的权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以人民为中心”。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生老病死,我们一生中的各个阶段,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让我们一起从被民法典保障的小明的一生,来了解民法典与我们的关系。

胎儿时期

爷爷在遗嘱里写明,部分遗产由胎儿小明继承,在民法典的保护下,即使仍未出世,爷爷的遗嘱依然有效。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8岁

小明去小卖部购买棒棒糖,父母同意小明购买,该行为也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14岁

在父母的悉心教导下,小明乖巧听话,学习成绩优异,参与全市奥数比赛获得一等奖。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0岁

小明考上大学,被校园贷迷惑,室友急忙制止,告诉他高利贷的违法性质。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5岁

工作调动,小明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公寓,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两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0岁

小明与自由恋爱三年的女友领证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0岁

小明带全家人外出旅游,列车上父亲突发疾病,工作人员火速协调资源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45岁

小明瞒着妻子在网络赌博,欠下50万赌博。妻子得知情况后非常生气,小明也后悔不已,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尽快办理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0岁

小明傍晚在小区内散步,差点被高空坠落的花盆砸中。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60岁

小明进行志愿登记,决定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遗体用于医学治疗与研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我们每个人都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读懂《民法典》,读懂、用好自己的权利。

来源:运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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